创业政策
  • “科创西安”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西安市打造内陆改革开放人才高地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及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市办字〔2020〕70号)文件精神,围绕“6+5+6+1”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创业需求,营造更优创新创业氛围,丰富“科创西安”品牌内涵,推动科创资源市场化配置,助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创西安”活动包括高水平产业技术学术交流,以及以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为重点的主题论坛、展会赛事、培训交流

  • 西安市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不断推出新产品、提供新服务、拓展新市场、应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打造新业态,培育形成一批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特制订本办法。一、认定范围(一)企业主营业务(产品)符合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服务业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发展方向。(二)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登记、且完成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居民企业。二、认定标准(一)高成长且历程短。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连续4年

  • 西安市离岸创新创业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提升全市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体系,依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 推进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工作方案(2020-2022年)》《西安建设“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支持科技型企业、科研院所设立海外研发中心、海外创业中心、海外科技驿站等具有创新研发、创业孵化、招才引智、专业服务等功能的创新创业平台,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分类及功能第二条 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包含海外研发中心、海外创业中心、海外科技驿站三类。(一)海外研发中心:企业自主发起

  • 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我省、我市“三个经济”发展,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的成果产出,依据《国 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是指由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认定、管理,具有提升我 市国际科技合作能力,实现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引入,完成国际知识产权转移,输出我国科学理念和技术标准,并起到引导示范作用的实体平台。第二章 基地类

  • 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一带一路”发展战略,践行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支持我市“三个经济”建设和“十项重点工作”实施,加大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力度,根据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和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1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项目”(以下简称“引智项目”)是指以“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思想,由我市各类法人主体有针对性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并借助他们的智慧解决自身在发展过程中特定难题的相关活动。第三条

  • 西安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我市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引导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优化创业孵化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陕发改高技〔2019〕948号)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众创空间为有独立运营主体,以科技型创业团队、初创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办公场地,链接人才、技术、资本等全要素孵化服务,降低创业门槛,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快速成

  • 西安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快速健康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陕西省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实施意见》(陕发改高技〔2019〕948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共享设施,提

  • 西安市推进“5552”众创载体建设实施方案

    各区、县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西安市推进“5552”众创载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4日西安市推进“5552”众创载体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的构建“5552”(“5552”即以高新、曲江、碑林、长安、雁塔等五区为主阵地,以校区、院区、园区、街区、社区等五区联动为主要途径,到2021年全市建成500个以上众创空间聚集区和特色区,众创空间面积达到2000万平

  • “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

    各区、县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 4日“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 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新动能,落实“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战略部署,实现“追赶超越”,打造“创业西安”城市品牌,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思路与行动目标 (一)总体思路。把握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 西安市支持创业的十条措施

    各区、县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西安市支持创业的十条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4日西安市支持创业的十条措施 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西安市委、市政府《“创业西安”行动计划(2017—2021)》,特制定以下十条支持创业的措施。 一、支持区县、开发区在基础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改造利用“退二进三”、高校院所搬迁、处置“僵尸企业”中形成的闲置物理空间,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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